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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协议 太原重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39.782%股权所涉及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摘要
简历显示股票配资协议,谭丽女士:中国,硕士,曾在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07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投资经理、策略组投资总监,现任主基金经理。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任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1日至今任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6日至今任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14日至今任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5日至2023年2月18日任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8日至今任嘉实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9月21日至今任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4日至今任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7日至今任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7日至今任嘉实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6月1日任嘉实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原标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39.782%股权所涉及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39.782%股权所涉及的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评估对象为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608,062.44万元股票配资协议,总负债账面值为493,457.91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14,604.53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595,781.60万元,增值额为-12,280.84万元,增值率为-2.02%;总负债评估值为478,503.23万元,增值额为-14,954.68万元,增值率为-3.03%;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7,278.37万元,增值额为2,673.84万元,增值率为2.33%。在不考虑少数股权可能存在的折价或溢价的情况下,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39.782%股权评估值为46,655.68万元。